关于《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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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6月12日止。在征求意见期间,一位群众以网络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该意见和建议作如下反馈说明: 一、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认为补偿方案中评估机构的选择方式由投票方式确定存在有失公正的嫌疑,建议改用其他选择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反馈说明: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鉴于该位群众的意见,本项目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在被征收人不能协商选定的情况下将依法通过摇号方式确定。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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