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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流通领域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发布日期: 2021- 06- 18 10: 51: 2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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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抽样要求

现场抽样: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流通领域:不以破坏性试验方式对该样品进行检验,并且检验过程不会对样品质量造成实质性影响,样品由被抽样销售者企业无偿提供。

   网络抽样:抽样应当清除浏览器缓存信息、校验网络时间、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产品搜索选择、逐批样品购买、完成支付。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

网络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

2、抽样产品种类

摩托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3、抽样数量

抽取同一批次同一规格样品2顶,其中1顶为检验样品,1顶作为备样。按照抽样现场实际情况,备样数量可适当缩减。

4、判定依据

依据GZ335301摩托车头盔188-2020《浙江省摩托车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进行判定。

5、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项目设定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志内容

产品名称

GB 811-2010 7.1

强制性条款

原样

/

生产厂名称和厂址

原样

产品种类

原样

产品型号、规格

原样

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或编号

原样

合格标志

原样

2

护目镜

GB 811-2010

4.2.4

强制性条款

备样

仅适用于有护目镜的头盔

3

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

GB 811-2010

4.2.7

4.1.2 c)

4.1.5 d)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4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低温

GB 811-2010

4.2.8

4.1.2 c)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5

头盔耐穿透性

GB 811-2010

4.2.9

4.1.2 c)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6、注意事项

受检单位愿意无偿提供样品的,应在抽样单中注明。

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

运输要求:在运输过程中,样品应应轻搬轻放,不得受剧烈机械冲撞。

评价规则若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7、联系方式

单位: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许来;电话:0577-6583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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