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90/2021-203614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流通领域卫生巾(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 ||||||||||||||||||||||||||||||||||||||||||
1、抽样要求 现场抽样: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现场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 网络抽样:抽样应当清除浏览器缓存信息、校验网络时间、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产品搜索选择、逐批样品购买、完成支付。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 网络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 2、抽样产品种类 由面层、内吸收层(含绒毛浆和/或高吸收性树脂)、防渗底膜等组成,经专用机械加工成型,供女性使用的卫生巾和卫生护垫的产品。 3、抽样数量 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9包(如有日用夜用等多种品种组合,以其中一种品种计,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4、判定依据 依据GZ223902卫生巾(护垫)188-2020《浙江省卫生巾(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进行判定。
6、注意事项 受检单位愿意无偿提供样品的,应在抽样单中注明。 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 评价规则若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7、联系方式 单位: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许方来;电话:0577-6583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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