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90/2021-203644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流通领域厨房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 ||||||||||||||||||||||||||||||||||||||||||||||||||||||||||||||||||||||||||||||||||||||||||||||||||||
1、抽样要求 现场抽样: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现场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 网络抽样:抽样应当清除浏览器缓存信息、校验网络时间、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产品搜索选择、逐批样品购买、完成支付。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 网络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 2、抽样产品种类 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厨房机械(电动食品加工器)。各种厨房机械(豆类切片机、果酱汁榨取器、开罐头器、离心式榨汁机、搅乳器、柑桔果汁压榨器、咖啡碾碎器、奶油搅打器、打蛋机、食品加工器、食品混合器、磨碎器、磨刀器、绞肉机、面条机、土豆剥皮机、切碎器、切片机)。 3、抽样数量 抽取同一型号规格的样品2台,其中1台为检验样,1台为备样。 4、判定依据 依据GZ39541001厨房机械108-2010《浙江省厨房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进行判定。 5、检验项目
6、注意事项 受检单位愿意无偿提供样品的,应在抽样单中注明。 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样品的运输和储存应防止受潮和剧烈碰撞,发现异常不能作为检验样品。 评价规则若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7、联系方式 单位: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许方来;电话:0577-6583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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