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06 月 21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安市金瑞铝合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瑞安市汀田街道东新产城临时腾退10#厂房 | 瑞安市金瑞铝合金有限公司 | 瑞安市金瑞铝合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瑞安市汀田街道汀三村人民路,企业于2017年取得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浙CF2012B0378),是专业从事铝合金锭生产的企业。2016年以来,政府有序推进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建设,在汀田区块拆迁工作启动后,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与汀田街道签订工业用房征收与补偿协议并于2019年8月拆除了位于汀三村的厂房,但由于置换位于瑞安市东新产城汀田小微园的标准厂房尚未完工,故汀田街道将位于瑞安市汀田街道东新产城临时腾退10#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企业自建厂房用于生产。根据瑞安市政府会议纪要(附件3)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区块(04-07)地块,用地面积27亩、建筑面积24146平方米,用于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拆迁企业临时腾退,企业凭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附件5)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4),不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汀田街道办事处同意企业在此处进行生产(附件7)。但由于企业环保意识不够,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前提下,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现已停产。企业现为规范环保手续根据《关于2021年温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重点工作机会安排的通知》温环通[2021]8号,拟补办环评。本项目为临时过渡项目。本项目预计将形成年产铝合金锭3000吨的生产规模,其铝合金锭供应给其他公司用于汽车零部件的生产。 | 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放。 (2)废气 熔化烟尘、熔化燃料废气、打渣烟尘收集后采用“沉降室+旋风除尘器+高温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后引至1#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废气收集率按90%计,除尘效率按95%计,处理总风量为40000m3/h。 (3)噪声 ①日常生产时,车间窗户尽可能关闭;日常营运时,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因故障产生的非生产噪声。 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 ③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①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生物质燃烧灰渣、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后综合利用;铝灰渣、集尘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由交予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06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06 月 28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6-21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70 传真: 0577-65827270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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