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作品选送工作的通知 |
有关教育学区、直属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作品选送工作的通知》,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选送作品将从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上报(见附件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类作品由瑞安市教育局定向推荐到温州,温州将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现将《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有关艺术作品类部分发给你们,请有关教育学区、直属中小学按要求做好组织报送工作。 一、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5个项目。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厘米×138厘米)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厘米×60厘米)。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厘米×138厘米)。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厘米×35.56厘米);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五)立体造型作品。 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二、节目与作品报送要求 (一)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填写《作品标签卡》(附件2),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以原件形式报送。创作说明电子稿随作品照片一并报送。 (二)艺术作品原件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三、报送时间及办法 艺术作品类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星期一),创作说明、作品照片电子稿统一放在u盘中和作品一并送至瑞安市教育局学生科806室;联系人:周继造,66809312。同时,将报送登记表(附件1)、创作说明、作品照片电子稿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别(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作品题目,打包发送至邮箱:rajyws@163.com。 附件1: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 2: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标签卡 3:温州推荐参加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名单 瑞安市教育局学生科 2021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