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教育系统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
瑞教〔2021〕265号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是我市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的重要载体,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具体抓手,是提升城市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本质要求。为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实施我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贡献教育力量,瑞安市教育局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争创全国儿童友好城市示范为目标,坚持“公平性、先进性、国际性、群众性、社会性、特色性”原则,遵循“试点先行、标准引领、系统推广”路径,着力实施“儿童权益、儿童场景、儿童文化、儿童产业、儿童政策”五大工程,全面推动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适儿化改造提升,为全国儿童友好示范城市建设贡献“瑞安教育样本”。 (二)年度目标 ——2021年,做好顶层设计、开展先行先试。针对儿童友好型城市指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考核体系,市教育局建立专班,细化任务,倒排节点,挂图作战,争取10月1日前先行推出一批可看可学试点。 ——2022年,取得阶段成效、形成一批成果。推动曹村打造国家级研学营地、林川打造省级研学基地,建成10个温州市级(含)以上儿童友好型研学(劳动)示范基(营)地、4条儿童研学实践精品路线,助力全国儿童友好示范城市创建。 ——2023年,全面总结推广、创成国家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示范,构建满足儿童需求、尊重儿童心声、保障儿童权利的儿童友好型教育体系,成为彰显“青春都市”特质的标志性成果和辨识性标签,助力创成全国儿童友好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一批儿童友好架构 1.营造最具安全感儿童成长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校园智慧安防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市4A级平安校园全覆盖。 2.全面实施儿童健康发展战略。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深入实施“明眸皓齿”工程,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60%以上。 3.建设儿童友好教育高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非户籍儿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保障,打造覆盖新居民子女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争创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到2023年,新建、扩建、续建学校64所(其中中小学36所,幼儿园28所),新增中小学学位数约1.7万个、幼儿园学位数约0.75万个。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主渠道作用,全面推广“四点半”课堂活动,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纠正应试化倾向,确保教育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场景 打造儿童研学实践基(营)地国家示范。围绕“一城一乡”双线研学游理念,遴选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儿童友好型研学实践基(营)地。在乡村研学游方面,推动以研学旅行基(营)地为核心、周边基地为辐射圈的研学旅行基地群建设,提升曹村—平阳坑—高楼,谋划南滨—滨海、陶山—湖岭等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策划“红色研学”“科技研学”“生态研学”“亲子研学”等一批主题鲜明的研学线路。推动曹村打造国家级研学营地、林川打造省级研学基地,城区建设玉海文化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到2023年,基本实现儿童研学实践基(营)地全市各乡镇(街道)全覆盖。 (三)创造一批儿童友好品牌 打造全国性儿童文化IP。加强与相关权威机构的合作,围绕儿童电影、儿童动漫等主题,向上借力高规格谋划全国性大型儿童主题活动,争取常态化举办。常态化开展儿童友好文化活动。举办瑞安儿童文化节,常态化组织开展少儿书法、亲子阅读、儿童绘画等系列文化主题活动,营造儿童友好文化环境。重塑我市儿童文学品牌期刊《小花朵》,扩大刊物的儿童参与度和传播度。 (四)发展一批儿童友好产业 打造儿童文旅融合新高地。以放大赛事IP的“溢出效应”为着力点,围绕儿童“文娱、文教、文旅”等内容,开展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少儿文学大赛、少儿文艺大赛、少儿体育大赛等儿童文体赛事,形成“以会助产、以赛促产、以节兴产”的良好局面。 (五)制定一批儿童友好政策 1.建立儿童参与长效机制。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议事组织,探索在学校成立儿童议事会,建立儿童需求从表达到落实的全流程、长效化机制。组织儿童参与公共空间改造和新建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及规划设计,明确儿童在需求表达、方案制定、决策公示、评估反馈四个关键环节中的参与权利。 2.开展儿童友好标准制定。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坚持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制定瑞安儿童友好型研学(劳动)基地建设导则,研究儿童活动空间、设施面积、服务规模等相关指标,丰富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内涵,形成系统化的标准体系,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瑞安品牌”。 3.加强儿童友好政策研究。在制定法规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方面,将促进儿童发展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助力编制《瑞安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常态化开展儿童发展现状、儿童生存和发展需求情况调研,建立儿童诉求表达、权利保障机制,指导学校成立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为儿童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瑞安市教育系统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宗羽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海波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各学区主任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涉及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各相关科室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纳入各年度项目计划。 (二)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工作的督考,并与教育局年度考绩相挂钩。建立由各科室骨干力量为核心的专班,由市教育局办公室专人定期对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开展通报督办。各科室根据《实施意见》的任务与要求,定期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三)加强资金保障。按照“保障一批、争取一批、整合一批”思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及时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四)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宣传模式,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中的经验和成效,提高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达成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共识。 附件:1.瑞安市教育系统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瑞安市教育系统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五大工程”任务清单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