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06 月 03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安市瑞翔鞋厂年产15万双童鞋新建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温州华罗鞋业有限公司内) | 瑞安市瑞翔鞋厂 | 项目租用温州华罗鞋业有限公司新车间,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租赁建筑面积1000m2。设有注塑机流水线、夹包流水线、复底流水线、理鞋流水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双童鞋的生产规模。 | 无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书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废气:①粉尘经机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剩余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除尘装置除尘效率按99%计。 ②项目需在车间注塑、定型等工序上方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管道通到楼顶,经过UV光解+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过位于厂房楼顶的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固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1)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集中设置隔声间,同时对车间墙体加装吸声降噪声材料,减小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06 月 04 日 至 2021 年 06 月 1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6-03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70 传真: 0577-65827270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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