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瑞安市玉海街道老旧小区(沁园春大厦)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瑞安市玉海街道老旧小区(沁园春大厦)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瑞安市玉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玉海街道老旧小区(沁园春大厦)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瑞安市同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温州同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瑞安市玉海街道老旧小区(沁园春大厦)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现将瑞发改投〔2020〕70号文件中的瑞安市玉海街道老旧小区(沁园春大厦)改造提升工程内容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主体 考虑到工程建设管理的一致性和专业性,现将建设主体由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瑞安市玉海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必要性 该工程建设是扩大内需、建立内循环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重大举措;是“两步走”战略目标的重要步骤;是城市建设投资的重要渠道;是实现美好环境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设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工程改造提升沁园春大厦总用地面积6399.97平方米,共涉及284户。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道路交通改造、管网系统提升、景观绿化改造、附属物整治、适老化设施改造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提升。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该工程投资估算为573万元,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拨款和住户出资解决。 五、项目选址 该工程位于瑞安市玉海街道沁园春大厦。 六、招标方式 瑞安市玉海街道办事处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七、根据浙发改办投资〔2019〕67号文件精神,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八、请建设单位做好与财政、住建等有关单位的衔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依法实施。 接文后,请抓紧据此开展前期工作。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电力局、通发办。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 项目代码:2105-330381-04-01-985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