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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6- 07 14: 30: 3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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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近日,多地先后发生学校教师和学生携带刀具在校园内伤害师生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校园安全工作实际,现就严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校门值守查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对出入学校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要进行严格检验、核查,严防无关人员、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金属探测器等安检设施设备。对不听劝阻强行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发现校园内有学生携带刀具、弩和其他危险品的,教职工要立即予以收缴并进行教育,同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要发挥学生安全员作用,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各类矛盾,提醒同学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发现有携带进入的,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风险。各学校要加强校内人员管理,关注教职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指导学校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学生因琐事纠纷引发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要定期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校园隐蔽场所等进行摸排,对发现的刀具等危险品一律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源头管控。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充分认识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危害性。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开展安全教育专题宣讲,以案释法,教育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学校要把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列入校规校纪,严肃纪律约束,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此类不良行为。公安机关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管制刀具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产环节备案、销售环节登记等管理制度。

五、强化检查指导和处罚问责。下一步,市教育局和市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学校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查处。对履职不力、疏于管理,导致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造成师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市教育局将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各校要迅速行动,集中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宣传教育和清查活动,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21年7月10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和公安局基层基础大队内保中队。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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