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瑞教办安〔2021〕44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范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构建校园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为建党 100 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全面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校园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实现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为建党 100 周年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校园安全防范。学校是否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能否正确操作物防、技防设备。校园出入口是否配备防冲撞设施,是否按要求配齐配足安防器械。门岗执勤是否规范,有无外来车辆及访客未经登记随意出入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二)校园消防安全。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高配房、体育场馆等消防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内消防通道、逃生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规定配齐配足并保持完好。消防安全日巡查、月检查工作是否落实。 (三)师生交通安全。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建立,能否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校车安全监管体系是否健全,部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师通勤车等学校车辆是否按规定维修保养和安全技术检测。 (四)食品安全与卫生。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食品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工作是否规范,采购记录是否完备;餐饮器具容器、直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是否规范。校园卫生防疫“一案八制”是否落实。 (五)实验室安全。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反实验操作规范现象。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领用等是否规范,危化品仓库和临时存放点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装置。实验室废弃物是否分类存放、定期处置。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在社会治安、交通秩序、食品卫生、文化市场、工程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建立部门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学生欺凌暴力等涉校违法犯罪苗头性线索是否及时排查、有效处置。 (七)防汛防台安全。是否开展防汛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是否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及时向师生发送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暴雨、台风、雷暴、冰雹等防范应对准备,强化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安置;是否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八)安全宣传教育。是否严格落实每天最后一节课、最后一分钟的课堂安全提示和寒(暑)假前最后一节课上安全教育课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消防、交通、防溺水等主题安全宣传教育;是否落实每月一次应急演练教育;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是否落实 “两个 100%”要求,回执回收保管是否规范;高温天、假期等重点时段防溺水预警教育是否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加强自查自纠。各学区各校要对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内容,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对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整治化解。 (二)全覆盖开展交叉检查。各学区各校对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交叉检查清单(见附件2)开展检查。直属学校由市局统一安排交叉检查(见附件1),学区属学校由教育学区统一安排。各学校(幼儿园)交叉检查人员由各校分管安全领导、安保处、政教处和总务处等科室人员组成。各学区各校于 6 月 23 日前完成交叉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学区属学校由学区汇总收齐后统一上交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 (三)全过程强化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以校园“三防”建设、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安全方面,每月对各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将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各学区各校及校园周边开展一次专项督导,督促隐患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各学区各校要通过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或行政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召开 1 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学区各校要强化底线思维,将专项行动作为近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整改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各学区要及时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督促依法履职、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将定期通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于整治进展迟缓、形式主义走过场等情况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整改落实。各学区各校要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建立清单,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夯实基础设施,提升防控能力。各学区各校要按照《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温州市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三防”建设,推进“智安校园”实施,全面落实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达标率达到 100%的要求,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五)强化分析研判,提升工作质效。各学区和各校要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本片区、本校校园安全形势,并根据研判情况,有针对性强化防范措施,切实提升校园安全本质水平。各学区各校要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于2021年6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应客观反映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和存在问题,要有事例或数据,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已使用平安校园巡检系统的学校将专项治理情况于6月12日前通过“‘平安校园巡检系统’-专项检查-‘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直接报送;未使用平安校园巡检系统的学区、直属学校,请各学区汇总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3),与安全形势分析报告一并报送。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即查即报。联系人:陈锟锟 金绍书,电话:65806950,电子邮箱:rajyjxsk@163.com。 附件:1.直属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交叉检查安排表 2.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交叉检查清单 3.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