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N”报销 |
1、办事流程 (1)收件: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参保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2)受理:确认报销事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接收,并说明不接收理由。 (3)审核:对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进行初、复审,结算,逐级审批。 (4)办结:根据申报号、财务流水号进行财务初审确认。 (5)执行:根据前一工作日各支付点财务初审汇总情况,审核后向银行发送数据,完成支付。 2、提交材料 社会保障卡 3、办事地点 瑞安市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 4、具体参考 浙江政务服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