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77/2021-205762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东山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1年东山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解读 |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温州市委、市政府和瑞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推进“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和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我街道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街道内统一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突出思想引领,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1.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组织巡回大宣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律法规大讲堂,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集中宣讲。组织领导干部和各行各业人员讲述安全的重要性,巡回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宣讲活动,组成“大家话安全”系列视频。组建“宣讲团”,深入港口、渔村码头、建筑工地、工业园区、合用场所、中小学校等事故易发多发场所开展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3.开设新闻媒体专栏。配合市安委办在主要媒体的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常识及避险技能进行宣传报道,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结合安全理念树立、安全责任落实、“遏重大”攻坚、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层基础建设等,集中推出党政领导署名文章、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畅谈掀起学习热潮。 (二)突出集中宣传,助力打赢“遏重大”和“迎党庆、除隐患、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1.集中曝光安全隐患和案例。根据市安委办要求集中上报一批问题隐患线索,市安委办定期在媒体进行曝光。特别是要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迎党庆、除隐患、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加大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各有关部门也要同步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要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围绕典型事故案例策划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和引导企业、广大员工进行集中观看、参观展览,吸取事故教训,抓实警示教育。 2.集中宣传瑞安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现场宣讲、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动企业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普查,常态化更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集中宣传“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迎党庆、除隐患、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领域重点举措落实落底、加强行业部门监管执法,全面、系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宣传。6月20日前对确定的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进行集中宣传;6月底前要组织曝光一批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 (三)突出氛围营造,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 1.开展“6·16”咨询日活动。咨询日当天在瑞立外滩生活广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 2.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6·16”前后,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园区、厂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宣传基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数字化应用、开展安全风险普查、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等工作,增进企业与社会公众的相互了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共识。 3.开展应急救援“实景”演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域特点、行业特性和隐患情况,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综合演练,特别是涉及深基坑或高支模架建筑工地、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区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4.营造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应在交通枢纽、服务区、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大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形成宣传声势。 (四)突出安全宣传“五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1.推出一批新媒体宣教产品。配合市安委办积极参加第二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借助“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一系列安全宣传产品,形成安全文化精品作品库。市安委办将重点征集一批新媒体作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广展播,并择优报温州市安委办。 2.开展一系列群众性宣传活动。配合市安委办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 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结合 “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发动企业员工、群众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提升宣传工作实效。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合用场所等重点单位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建立并推广居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 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以“三服务”为抓手,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不少于1天的时间,集中到联系点服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全程服务、精准服务、联动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企业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尤其是对“迎党庆、除隐患、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中发现的因自身能力局限无法达到整治要求的小微企业,要积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帮扶服务。 4.举办一系列职业技能大比武。市安委办将组织举办焊工职业技能竞赛、社区微型消防站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大比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参与竞赛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推动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五)突出媒体采风报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202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8+3”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我市“迎党庆、除隐患、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的工作要求,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特别是“迎党庆、除隐患、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行动期间,深入开展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要创新形式,邀请媒体在市域范围组织开展媒体采风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强化投诉举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圆满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街道安委会将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东山街道应急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人、财、物等的保障;要认真筹划部署,制定详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检查督导,抓好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要突出主题,把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8+3”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迎党庆、除隐患、保平安”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的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主题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 (三)协调联动,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要努力汇聚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促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有序开展,注重安全。各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注重安全保障,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举办线下活动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控制参与人数;举办线上活动要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做好网络安全保障,预防网络舆情发生。印制、采购、分发各类宣传产品需仔细审核文稿与图片内容,切忌采购非权威渠道来源的宣传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