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6/2021-205949 | 主题分类 | 宗教 |
文号 | 瑞民宗〔2021〕19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0 | 有效性 |
关于同意瑞安市湖岭镇峰元村白马三郎殿、金峰堂、玄天上帝观三个场所合并及名称变更的批复 |
瑞安市湖岭镇峰元村民委员会: 瑞安市湖岭镇峰垟村白马三郎殿(场所登记证号:浙民场证字(温)乙050244号)、金峰堂、玄天上帝观三个场所合并且变更场所名称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场所历史悠久,且三个场所连在一起,为方便管理,村委会商讨决定将三个场所合并且更名为瑞安市湖岭镇峰元村玄天观。经我局研究,同意场所合并及变更场所名称,变更后的场所名称为:瑞安市湖岭镇峰元村玄天观;变更后的场所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湖岭镇峰元村;变更后的场所负责人为:杨新凯。如今后涉及场所拆建,必须遵循“多庙合一”原则,不得各自建设。 特此批复。
瑞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