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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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本机关对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改造项目作出了《瑞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瑞政房征决〔2021〕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沈海高速以东,瑞湖路以南,花园路以西,沿江西路和西横河以北。具体以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集体土地除外(详见附件1)。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四、房屋征收部门: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瑞安市锦湖街道办事处。 六、征收实施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签约期限: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腾空房屋。 七、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附件2.瑞安市永胜门未来社区花园路西、花滨路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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