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瑞集用(2004)第5-1576号
岑家旗
塘下镇岑头村新丰南路1号
2
3
公告单位: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