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浙(2019)瑞安市不动产证明0022695号
潘凌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瑞安市玉海街道水心佳园9幢一单元1801室
司法处置;
(2021)浙0381执839号
公告单位: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