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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通 知
发布日期: 2021- 07- 26 10: 19: 5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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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根据上级文明委相关工作部署,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和市文联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突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陶冶情操,积极弘扬主旋律,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内容,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和远大的人生志向。

二、题材范围

重点征集符合以下五方面主题的优秀童谣: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内涵,引导未成年人有理想、讲文明、守道德。

2.围绕“中国梦”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3.围绕中华传统美德和礼仪礼节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

4.围绕“文明好习惯养成”主题,聚焦日常生活文明细节,倡导“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文明就餐”“公筷公勺”“文明排队”“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宠”“随手做志愿”,同做瑞安文明人。

5.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做新时代好少年、争当时代新人。

童谣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的或已在当地广为传诵经整理的原创作品(限瑞安区域范围内)。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已获前几届全国、全省、温州市、瑞安市优秀童谣奖项的作品不再推荐。

三、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未成年人组和成年人组(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进行征集。7月至8月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

2.推荐申报。8月15日前,报名的童谣作品需按照相应类别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报送作品必须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

成年人组作品报名需填写附件1,附童谣作品电子版,修改文件名为“成年人组+姓名+作品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wmzxddk@163.com。

未成年人组作品报名需填写附件2,附童谣作品电子版,修改文件名为“未成年人组+姓名+作品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240276499@qq.com。

联系人:赵小玲,电话:65813865,地址:市文明中心公民道德建设科(市政府综合楼357室)。

3.专家评审。8月中下旬,组织专家组评选,按组别确定80首获奖作品,其中成年人组40首(一等奖5首,二等奖15首,三等奖20首)、未成年人组40首(一等奖5首,二等奖15首,三等奖20首),并择优向中央、省、温州市推荐参评。

4.宣传推广。评选获奖的优秀童谣将在瑞安文明网、瑞安新闻app和其他平台进行发表。并结合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和“春泥计划”工作,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和节目展播活动。

四、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各教育学区要高度重视,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引导未成年人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代新人。

2.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各教育学区要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征集童谣的发动、宣传和报送工作。要把好推荐作品和作者身份的审核关,成年人组作者身份必须是瑞安市户籍,未成年人作者必须是瑞安市域范围内学校就读的在校生。同时严禁作品抄袭,严禁一稿多投,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原则上归主办方所有,主要用于推广传唱、推荐参评等公益活动。

3.营造浓厚氛围。全市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开展优秀童谣传唱、优秀童谣展播、优秀童谣节目展演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活动的影响面。


附件1.瑞安市2021年优秀童谣征集报名表(成年人组)

2.瑞安市2021年优秀童谣征集报名表(未成年人组)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7月1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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