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陈木飞等6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董田卫生院整体搬迁扩建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答复如下: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我市高度重视社会办医工作,2013年,瑞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瑞政发〔2013〕172号),加大政策支持,优化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优先投向医疗资源稀缺领域以及特需医疗服务领域,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站)、疗养院,发展医疗护理、健康咨询、康复促进、临终关怀及与传统养老相结合的机构养老新模式。 董田卫生院坐落于董田老居民区,四周被老旧建筑包围,无法扩建,周围交通道路狭窄,出入不便,且外来人口较多,医院就诊人数逐年增加,现有医疗用房十分紧张,给就诊人群带来诸多不便,确需整体迁建。 经我局研究,鉴于董田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意将该工程列入我市卫生健康“十四五”医疗布局规划,但规划医疗用地尚未明确,建议院方向当地政府申请建设用地,将控规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我局将全力配合协助,简化报批手续,并予以政策倾斜,促进项目早日落地。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虞峰云;承办人:杨建新,联系电话:13587525185。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