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
瑞教办人〔2021〕58号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57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教师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 (一)全面提升教师执教能力。各教育学区、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师的重要论述,对标“重要窗口”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和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课程设计,创新培训模式,统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训,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打造精准化、专业化、智慧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二)开展“订单式”精准培训。在认真做好我市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需求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创新需要,提出“订单式”培训项目清单,并积极对接省级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求。 (三)提高学校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与指导能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统筹规划,根据教师发展阶段和专业发展“短板”进行针对性指导,引导教师按需求有序选择培训项目,并严把本校教师选课审核关,缓解工学矛盾,提高培训实效。 (四)强化薄弱领域教师培训保障。要为农村教师、资源教师、民办学校特别是幼儿园教师等薄弱领域教师参加培训提供充足的名额和经费保障。民办学校要按规定足额提取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按规定参加培训。 二、切实规范培训管理 (一)严格培训项目申报要求。各培训机构要以本机构的专业特色来申报培训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员工,面向全省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每人至多申报4个。“订单式”项目原则上参照面向全省项目要求。 (二)严肃培训项目的承诺。经审核公布的培训项目必须按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作较大调整的,须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向参训学员作充分说明取得理解,且允许学员退选。具体培训课程表须在培训项目开班前5日在培训管理平台上公布。省教育厅将跟踪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变动情况,并适时通报。 (三)严肃培训资金管理。各教师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培训相关问题的通知》(浙教办计〔2018〕88号)规定制定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中必须明确总收费标准以及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各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四)严格培训纪律和质量监控。对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反馈的参训教师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要加强对“订单式”培训项目的跟踪管理,积极探索有效经验。培训机构要严格学员培训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管理,做好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凡涉嫌违规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均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规程(试行)》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 (一)培训项目申报与审核。各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7月23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项目审核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8月5日;培训项目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培训项目举办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12月31日。 (二)教师自主选课与审核。教师自主选课分两轮进行,包括自主选课、学校审核、培训机构复核三个环节。第一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月3日,第二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月16日。第一轮未选课的教师不能参加第二轮补报选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指导、督促教师做好选课工作,并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教师选课的审核工作。教师选课和培训实施的进程安排详见附件。 (三)更新教师数据信息。为强化数据共享和协同,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中教师信息将定期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同步更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做好差异或异常数据核对与更新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各教师培训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相应的培训办班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为加强全省培训专家数据库建设工作,各培训机构在申报项目时,务必将方案中涉及的培训授课专家基本信息录入平台。需录入的基本信息字段要求可从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下载。 (三)教师选课期间,浙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将同步开放教师选课入口。教师可通过微信关注“浙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教师培训选课入口选择培训项目。 (四)有关文件、表格等资料均可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专栏中下载。已分配登录账号的教师培训机构登录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培训机构的登录账号等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五)培训项目申报和自主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教师发展中心黄礼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8803210。 附件:2021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进程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