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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生成日期 2021-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1- 07- 09 10: 35: 06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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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瑞安阁巷分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地址:瑞安市毓蒙路1688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0577-65605128
机构职能:

根据《瑞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瑞安塘下、阁巷分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瑞编〔2015〕386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瑞政发〔1994〕155号)等精神,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瑞安阁巷分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浙南产业集聚区瑞安阁巷分区管委会)与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为瑞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也是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裝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分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有关管理规定。

       (二)协助市规划建设部门组织编制区域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市级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对接等工作。

       (三)负责经济形势、经济运行研究分析和综合统计、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引进的申报、审核、评定落地等工作。

       (五)协助市规划建设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审查审批和专项验收,负责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受委托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项目变更、调整、改扩建审批等工作

       (六)负责编制建设用地计划、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供也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

       (七)负责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环境治理、信访处置、防汛抗灾和公共事业、文教事业、慈善事业等社会事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服务体系。

      (八)负责管委会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和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安排等工作。

        (九)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派驻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浙南产业集聚区瑞安阁巷分区管委会(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党务、行政、人事等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宣传、会务和政务公开综合统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的督办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组织办理等工作。(科室负责人:王伟民;办公电话:0577-65605128)

       (二)经济发展局。

       负责宏观经济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发展、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制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计划和投资导向;受委托负责基本建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申报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孵化器、区域行业科技包新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数据的收集、统计和日常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等工作;负责项目投入、产出等约定事项的跟踪管理和推进工作。(科室负责人:郑森龙;办公电话:0577-58901306)

      (三)规划建设局(挂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牌子)。

       协助市规划建设部门组织编制和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依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参与市级职能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对接等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建设工程方案审定、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的审查工程项目发包等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卢浩;办公电话:0577-65001900)

      (四)地政拆迁局。

      负责编制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承担区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回收)供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承担区域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政策处理工作;协助对区内项日用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土地出让金清算和分成工作。(科室负责人:何志华;办公电话:0577-65605692)

       (五)财务管理局。

       负责编制财政年度预决算和财务收支、会计核算、财政票据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和融资工作;负责对接市财政的资金拨付、税收分成和规费收缴、清算、返还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控购)监督和各项资金运行情况的审核;监督指导下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郑雪莲;办公电话:0577-58901312)

       浙南产业集聚区瑞安阁巷分区管委会(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设置监察室,与管委会纪委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三、人员编制

       浙南产业集聚区瑞安阁巷分区管委会(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可按副县长级配备),常务副主任1名(可按正科长级配备)、副主任4名、总工程师1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人武部长1名,按副科长级配备。监察室主任1名。

       四、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6〕61号和〔2010〕145号精神,瑞安经济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按照行政区划归ロ东山、上望、飞云南滨等街道办事处负责;瑞安市飞云江农场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监管任务由东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进区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

      五、附件

      本规定由市编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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