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1/2021-205101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法规和审理科(挂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牌子) | ||||
|
||||
机构名称:法规和审理科(挂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彭露娜
联系方式:0577-6583962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审计执法和审计业务质量。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事项。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组织审计科研课题和论文工作。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推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业务。联系特约审计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