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60/2021-208408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市档案馆
生成日期 2021-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档案馆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1- 08- 16 15: 37: 1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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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瑞安市档案馆
机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仲容路401号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8:30 -11:30,14:00- 17:30;夏季作息时间:8:30 -11:30,14:30- 18:00
联系方式:0577-65811510
机构职能:

瑞安市档案馆是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温州市、瑞安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市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并提供档案接收方面的指导服务,收集社会上散存的具有全市意义的档案资料,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三)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四)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五)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设党员党性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基地,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六)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有效利用。   

(七)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并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本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区域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合作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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