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60/2021-208408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馆 |
生成日期 | 2021-08-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档案馆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瑞安市档案馆
机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仲容路401号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8:30 -11:30,14:00- 17:30;夏季作息时间:8:30 -11:30,14:30- 18:00
联系方式:0577-65811510
机构职能: 瑞安市档案馆是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温州市、瑞安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市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并提供档案接收方面的指导服务,收集社会上散存的具有全市意义的档案资料,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三)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四)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五)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设党员党性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基地,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六)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有效利用。 (七)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并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本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区域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合作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