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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江南船舶修造厂年修造船55艘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8- 20 10: 05: 1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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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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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江南船舶修造厂年修造船55艘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村

瑞安市江南船舶修造厂

瑞安市江南船舶修造厂成立于1996 年4 月19 日,厂址位于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村,地处瑞安市飞云江南岸,地理位置约为东经120°35′22.98644″,北纬27°47′46.93789″,占地面积为2052.4m2(其中土地证登记产权面积1000m2,临时用地面积1052.4m2),是一家专业从事船舶维修、制造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渔船、游艇、快艇等船只的维修、制造。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书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1、废气 本项目为手工刷漆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云周街道繁荣村配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相应纳管标准(COD等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限值参照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设置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相应纳管标准(COD等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限值参照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操作产生的噪声,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必须从噪声源控制、噪声传播途径控制等方面进行考虑,建议如下: 1)重视总平面的布置,生产区域合理布局,区域内设备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降低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音。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4、固废 1)船舶修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钢铁边角料、废焊渣、废部件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此类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后综合利用。 2)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油泥、废机油和漆皮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分别为HW49(900-041-49)、HW08(900-210-08)、HW08(900-249-08)和HW12(900-252-1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由交予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08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08 月  2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8-20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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