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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南滨江大道二期(温瑞大道-经15#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8- 20 15: 21: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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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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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南滨江大道二期(温瑞大道-经15#路)道路工程

本项目位于瑞安市江南新区,西起温瑞大道,东至经15#路,道路两侧规划为居住用地及文化设施用地。道路起点坐标为120°38′7.559″,27°44′30.376″,终点坐标为120°38′32.780″,27°43′59.940″。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主要是为该片区内部区域间的联络道路,兼有集散交通和服务区域性交通的多样性功能。具体内容包括:一条城市支路,设计全长1207m,宽度26m,设计速度40km/h。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设施、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2021年8月21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南滨江大道二期(温瑞大道-经15#路)道路工程环评文件的公示”

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在建成后道路两侧、中分带区域种植行道树或增加绿化,补充减少的植被数量;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施工废水,防止扰动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等措施;对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定点收集,由附近环保工人清运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垃圾和弃土弃渣,优先回填,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丁山围垦区消纳。 营运期:完善道路警示标志,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环卫、路政部门清扫路面垃圾,及时清运;设置桥梁防撞栏、警示标志,相关车辆需减速慢行;监测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以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满足环保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08 月  20 日 至  2021 年  08 月  2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8-20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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