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6/2021-207179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增选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 08- 03 16: 05: 4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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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我市农机装备结构,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等文件精神,计划在温州市区域内增选确定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增选至少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一、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备商务部门核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

2、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拆解作业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拆解车间需封闭或者半封闭,地面硬化且防渗漏,安全防范设施齐全;

二、申报材料

1、《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报废机动车或者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资质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拆解设备清单。

三、其他事项

符合资质的企业,请于8月10日前将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科(东山街道瑞光大道449号)。报送企业经现场踏勘、核实、评定后予以确认。

材料报送联系人:曹慧章

联系电话:0577-65606113

附件:瑞安市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表.doc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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