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华硕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5万副眼镜建设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篁社时代创业园60幢4楼 | 温州华硕眼镜有限公司 | 温州华硕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11日,经营范围包括眼镜的制造与销售。公司租赁浙江瑞宝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篁社时代创业园60幢4楼的现有厂房,开展眼镜的生产。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约640m2,共1层,位于4楼。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5万副眼镜生产能力。企业劳动定员25人,不设食宿,实行一日单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无 |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化粪池 抛光废水:定期清理废渣 清洗废水:经瑞安市马屿时代创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 废气处理 抛光粉尘:抛光机配备半包围式抛光桶,粉尘废气通过抛光桶自带引风机引入阳台处水池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0m。 噪声防治 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 固废处理 工业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仓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温州华硕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5万副眼镜建设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篁社时代创业园60幢4楼的工业厂房,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5万副眼镜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瑞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基本能做到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在运行期对区域环境可能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经评价分析,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减缓环境污染。可以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08 月 09 日 至 2021 年 08 月 1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8-06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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