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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精准“诊疗” 惩治内部“蛀虫”整治民企“顽疾”
发布日期: 2021- 09- 10 14: 48: 5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日报 字体:[ ]

33万元、34万元、800余万元……这一个个数字,是瑞安民营企业内部员工职务侵占、挪用、受贿等所产生的犯罪数额,出现在市检察院办理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中。“油老鼠”“吸血鬼”,民营企业家对这些企业内部“蛀虫”深恶痛绝。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以来,市检察院推行“诊疗式”办案模式,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蛀虫”,有效整治行业“顽疾”,着力优化民营企业内生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

追赃挽损护权益

作为温州模式的重要发祥地,瑞安民营经济十分活跃。但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管理漏洞,员工针对企业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且存在愈演愈烈的态势,严重影响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剂。在办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中,检察官通过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及时追回被“蚕食”的资金,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损失。

2020年1月,我市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外贸部员工陈某兄妹二人利用负责联络公司外贸客户、签订及履行外贸合同等工作便利,以低报真实交易价格、虚增客户购买产品等方式隐瞒真实交易情况,陆续侵占公司资金达880余万元。2020年5月,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陈某兄妹二人。

“涉企侵财类案件,追赃挽损是被害企业关注的重点。”如何精准有效追回被侵占企业资金?检察官蔡乐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向公安机关制发了一份详细的《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随后,公安机关查封陈某兄妹二人名下的房产并及时冻结相关银行账户。在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环节,蔡乐又向陈某兄妹充分释法说理,让其积极退赃退赔,最终帮该公司成功挽回400余万元经济损失。

此外,在张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张某某利用在我市某鞋业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评定供应商材料质量及决定是否采购的职务便利,多次向供应商索贿。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公安机关将最终索贿犯罪金额由原先的10余万元追加至33万多元,并督促张某某退出全部非法所得。

寻找共性破顽疾

在办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时,经办检察官们不约而同地意识到:这不是个案。“我们以前是就案办案,一个案子办结了就结束了。内部腐败犯罪这个普遍性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市监察院第三监察部主任胡凯说。

采购、销售环节是内部腐败犯罪触发频次较高的环节,采购人员索贿现象普遍存在,外贸人员容易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检察官通过个案总结发现了这样的现象。这在民营企业中普遍吗?带着疑惑,检察官主动走访被害单位及其他同类企业,向市工商联调查、核实详情,参加行业协会座谈会。

谈现象,剖问题,检察官发现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普遍较为松散,采购员、外贸员、财务员等“权钱交错”的重要岗位及货品检验、订单签订、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缺乏有效监管,体量庞大的小微企业对上述人员依赖过重,甚至存在着“睁只眼闭只眼”的处理倾向。

开出良方促发展

“如果企业知道问题在哪里,补好漏洞,做好预防,监管到位,那么再被侵害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胡凯说。

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刑事风险防控漏洞,市监察院向相关行业协会制发监察建议书,建议加强选人用人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人才储备制度,并对监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式监督,直至相关企业全部整改到位。

不仅如此,该院还与市工商联确立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探寻检察机关主导下的“工商联—行业协会—企业”普法路径,通过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的普法宣传工作。

“推行‘诊疗式’办案模式就是想要改变以往个案办理到个案监督的单一模式,形成个案办理到类案保护的新模式。”胡凯说。

“从为企业追赃挽损,到类案调研摸清行业顽疾,发出监察建议帮助查漏补缺,并在案后针对性做好普法宣传,这样的监察办案模式让民营企业家对公正有了更真的体验和更深的感触。”市工商联主席项建忠说。

“办理一个刑事案件,治理一个行业领域,解决一类社会问题”,这是市检察院推行“诊疗式”办案模式遵循的理念。目前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治理从一个行业拓展到其他多个行业,做到了跳出个案看类案,跳出局部看全局,以企业家看得见的方式推动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治理。

据悉,一年多来,市检察院已运用“诊疗式”办案模式查处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案件10件14人、挪用资金案件3件3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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