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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虹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9- 14 09: 10: 3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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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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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虹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浙江省瑞安市陶山镇陶南工业区

浙江虹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虹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是一家专业从事锦纶等产品制造的企业,位于瑞安市陶山镇陶南工业区(温州市汇邦合成革有限公司现有部分厂房内),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6000m2。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6500吨锦纶的生产规模。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项目应属于“C2821锦纶纤维制造”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可知,项目属于“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中的“50 合成纤维制造”中的“单纯纺丝制造”类别,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9月10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浙江虹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 1、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纯水制备系统浓盐水纳管排放; 3、超声波清洗废水沉淀清渣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 废气: ①纺丝废气及真空煅烧尾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 ②纺丝油剂废气经过收集,再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高架排放。 噪声: ①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②为保证厂区内噪声能达标,企业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保证隔音量不低于30dB(A)。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 (1)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废渣及沉淀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废丝、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废油、废导热油及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09 月  14 日 至  2021 年  09 月  22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9-14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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