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2/2021-2105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有效性 |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6 部门关于举办 2021 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 ||||||||||||||||||||||||||||||||||||||||||||||||||||||||||||||||||||||||||||||
瑞人社〔2021〕9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精神和《新时代瑞安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瑞委发〔2020〕8号)、《瑞安市“云江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瑞人社〔2021〕29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就举办2021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以“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竞赛发现人才、选拔一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弘扬“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力大军,为瑞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大赛项目 拟组织开展电工、中式面点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中式烹调师等11个技能竞赛项目(具体见附件)。 三、参赛对象 在本市工作的相关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18-60周岁(女性限50周岁内,男性限60周岁内的),并未取得过参赛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教师和学生以及历届瑞安市级及以上大赛同工种第一名获得者、瑞安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获得者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瑞安市户籍;②在瑞安市常住并持有居住证;③2021年7月前(含7月)已开始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中其中一险的。 四、竞赛标准 命题以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竞赛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技术要求参考本次大赛技术文件。 五、大赛组织 大赛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应急局联合组织。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全面指导大赛各项工作。 六、具体安排 1、筹备阶段(9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竞赛的要求及安排,结合各部门、承办单位上报的计划,遴选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工种)项目,编制竞赛计划,制定竞赛方案、印发竞赛文件。 2、竞赛阶段(9月-10月):各行业主管部门或承办单位牵头组织开展技能竞赛(赛前各选手要积极参加赛前培训或自行学习提升)。 七、奖励措施 (一)本次大赛各项目均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并由市总工会和赛区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获本次大赛各项目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瑞安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瑞安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瑞安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巾帼技能标兵”称号。 (三)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均合格者由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授权的同级技能评价管理服务机构代盖章)或主办单位商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四)对于竞赛成绩突出的选手,将选拔推荐参加温州市级职业技能大赛。 八、竞赛规模及经费补助 (一)对每一职业(工种)参赛选手达到100人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补助2万元;参赛选手达到200人以上的补助3万元,参赛选手达到300人以上的补助4万元;参赛选手达到400人以上的补助5万元。按规定每一职业(工种)大赛最高补助5万元。 (二)参赛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由6部门取消“瑞安市技术能手”等奖励措施,不给予经费补助。逾期举办竞赛如无特殊原因的,原则上不予经费补助。 九、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和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各项技能竞赛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各相关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部门、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各项赛事的有序进行、按时完成,并做好温州市级、省级技能大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 (三)各部门、各行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组织竞赛命题,提高竞赛技术工作质量。要组织建立裁判员队伍,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各相关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防疫要求 请参赛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浙江健康码”和“行程码”报到。配合做好体温检查,同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检测。 十一、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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