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瑞安市芳庄乡南戏演艺中心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瑞安市芳庄乡南戏演艺中心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芳庄乡南戏演艺中心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收文编号:4-604)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281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瑞安市同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芳庄乡南戏演艺中心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将瑞发改投〔2020〕66号文件中的南戏演艺中心内容调整如下: 一、建设主体 考虑到工程建设管理的一致性和专业性,现将建设主体由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整为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必要性 该工程建设是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的需要;是推动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推动瑞安市南戏文化及传统戏剧的传承与发展;是满足芳庄乡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要;是改善芳庄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需求。因此,该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工程装修建筑面积1198.55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南戏演艺中心室内装修、文化广告标识牌建设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进行。 四、投资估算及筹措 该工程投资估算约为24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拨款解决。 五、项目选址 该工程位于芳庄乡人民政府西首,原芳庄乡综合文化站。 六、招标方式 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七、根据浙发改办投资〔2019〕67号文件精神,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八、请建设单位做好与财政、住建等有关单位的衔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依法实施。 接文后,请抓紧据此开展前期工作。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0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印发 项目代码:2109-330381-04-01-367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