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2/2022-205587 |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关于庄程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中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关于庄程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庄程剑同志任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重点工程督查科科长,免去其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重点工程督查科副科长职务; 季林敏同志任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免去其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陈定一同志任发展规划服务中心信用管理科副科长; 林 勰同志任发展规划服务中心成本和价格监测科副科长; 朱乐凡同志任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重大项目前期科副科长; 王佳琦同志任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重点工程督查科副科长; 吴一珉同志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副科长; 薛超超同志任发展规划服务中心服务业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发展规划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协调科科长职务; 张 略同志任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重大项目前期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 艳同志的发展规划服务中心成本和价格监测科副科长职务; 以上人员的任免已经2021年11月6日党委会研究,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6日开始计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制,任期为三年;庄程剑、季林敏、陈定一、林 勰、朱乐凡、王佳琦、吴一珉等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6日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