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长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瑞返瑞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 ||||||||||||||||||||||||||||||||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吉林省长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瑞返瑞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10月3日,吉林省长春市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值国庆假期,疫情传播风险增大,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9月26日以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的来瑞返瑞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对新疆伊犁州除霍尔果斯市以外的来瑞返瑞人员实行“核验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对有新疆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9月19日以来有吉林省长春市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上述人员要主动通过“瑞安通”(“瑞安通”使用方法:关注“瑞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瑞安通”栏目-填报信息)、“12345”热线申报或向所在村社和单位报备,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四)各乡镇街、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工厂企业等单位需立即开展相关人员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各项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持续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核酸采样点名单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5日
附件 核酸采样点名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