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4 16: 27: 5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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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1号)

 

当前,全球新冠病毒持续蔓延,国内部分省市出现本土疫情,我市近期也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一刻不能放松。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围绕“决战七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目标,

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十个一律”:

一、市疾控中心调查确认的密接、次密接对象,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二、飞云街道、云周街道、仙降街道、湖岭镇河上、陶山镇相关地区以及密接、次密接对象所在村居(社区)、小区、企业、楼栋一律实行全员核酸检测;

三、密接、次密接对象集中的村居(社区)、小区、企业、楼栋一律实行封闭管理;

四、飞云街道、云周街道、仙降街道等重点区域一律落实人员“非必要不出门”等流动管控措施;

五、所有KTV、酒吧、网吧、电影院等室内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一周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培训;

六、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一律落实“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

七、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发热患者;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退烧、抗感染药品;

八、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所有未经审批的大型活动一律取消,酒店同一空间内不超过10桌(100人)且人数不得超过容量的70%;

九、所有宗教集聚活动一律暂停一个月;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全市各大酒店、宾馆一律服从政府征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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