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临时核酸采样点的通告 | ||||||||||||||||||||||||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增设临时核酸采样点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凡省外低风险地区来瑞返瑞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解决省外来瑞返瑞人员核酸检测需要,即日起增设临时核酸采样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出省返瑞和省外来瑞人员。 二、采样检测机构 瑞安市健康监测综合服务点、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妇幼保健院、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在抵瑞后24小时内携带市民卡前往就近的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检测,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保持1米线以上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严格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 2.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省外人员较多的建筑、交通、生产制造、餐饮住宿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要立即全面开展省外来瑞返瑞人员排查工作,对属于检测对象的人员,应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不上岗。 3.市民朋友如发现身边有属于检测对象的亲朋好友,请提醒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采样检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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