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瑞教函〔2021〕87号 虞君忠等8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我市校园用餐安全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加大食堂硬件设施改造力度,细化构建食品安全管理网络,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改造提升 加大校园食品整治力度,改造提升学校食堂硬件设施,通过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教育部门统筹小型维修经费及结余结转经费、学校预算提取购置费和维修费、人民教育基金会安排改善办学条件资金等四种途径,切实保障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购置和改造资金。目前, 我市绝大部分学校的自营食堂,其硬件配置均已达标,个别配置尚未完全到位的已列入本年度建设计划。 同时,全力打造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体系。目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线“阳光厨房”已实现100%全覆盖。今年,我市教育系统联合市监部门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智能“阳光厨房”(在线“阳光厨房”升级版)创建工作,届时不仅可以实现加工操作环节可视化、管理方式信息化,并且可以实现人工智能监管,即将AI视频抓拍和物联感知监测预警信息接入市监局综合指挥中心,由专人负责盯防、派单现场处置,实施预警督办闭环管理,有效提升校园食堂智慧化监管水平。 二、强化责任制度 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学校是食堂管理的主体,对学校食堂的管理负全责,把规范管理食堂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同时,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食堂财务管理、食堂内部控制、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食堂原材料出入库管理、食品贮存保管、食品加工管理、食堂卫生管理、食品留样、食堂从业人员操作规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和各个环节操作要求,相关制度需上墙公示。 三、强化食材管控 我局已于2016年和2020年分别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食堂管理规范文件,进一步构建了便捷、畅通、高效、稳定、安全的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渠道,保障全市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 一是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全面推行食堂物资联合采购制度。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冷冻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大宗物品,必须实行政府或部门集中采购,通过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实施统一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原则上由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企业或合作社定点供应。少数偏远村校或教学点,须通过比选质量、价格办法确定供货对象。严格准入制度,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查。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产品直供基地,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同时减少农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二是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明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负责人。确定可以采购和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及接收要求。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的监督,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该督促整改的要坚决督促整改,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三是健全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规定学校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四是建立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四、强化教育监管 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让全民监督发挥有效作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并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信息,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拒绝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食品。同时,加强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此外,还利用线上网络教育、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资源,校园墙报、校园文化建设等载体,提升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二是建立健全膳食管理委员会(简称膳管会)组织。凡开办食堂的学校都要建立以师生代表为主体的学校膳管会,行使对食堂的管理、监督、检查等职能。膳管会的主要职能是: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对食堂的安全卫生、饭菜质量、价格等进行检查监督;适时进行食堂原材料价格的市场调查,对本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价格进行比较;经常听取、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食堂不断改进工作;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议,参与对食堂工作的考核,提出对食堂工作的奖罚意见。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食堂信息公开列入校务公开检查考核范畴。学校要将食堂菜谱按周公示,原材料采购(按品种、价格、数量、供应商等)应按日在校园网和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留存单应有验收人、公示人签字,妥善保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推动学校食堂工作规范化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姜宗羽,承办人:魏光本,联系电话:65651581。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