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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2- 01- 18 14: 30: 2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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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函〔2021〕126号

潘海环等4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芳庄乡学校(新纪元芳庄校区)尽快复初中办学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补齐义务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短板,认真贯彻执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委托办学的实施意见》精神,开创优质民办学校委托管理公办性质学校之先河,委托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旗下)管理芳庄乡学校办学。

2019学年开始,经芳庄乡人民政府提议、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意愿、瑞安市教育局前期调研论证,按照“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三年一轮、分年评估”运行模式,芳庄乡学校正式成为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芳庄校区。芳庄校区办学成效显著,就招生数据分析,当年秋季招生90人,其中70位学生为芳庄乡户籍适龄儿童,明显出现生源由城镇向乡村倒流的喜人现象,芳庄乡人民连声叫好。

今年,我局把瑞安市芳庄学校扩建工程(新纪元校区)列入瑞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教育建设项目库,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状围墙范围内扩建宿舍楼,总用地面积10181.13㎡,建筑面积约2372平方米。宿舍建设规模参考《浙江省学校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修订)(2007)里寄宿学校学生宿舍建筑面积配置标准进行配建,以满足现状学生和教职工的住宿刚需。现该项目已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关于你们提出的尽快恢复芳庄初中办学的建议,目前该校教育与辅助用房尚无法满足初中部办学要求,教育用地问题亟待当地政府和资规等相关部门解决,该校校舍扩建一时难以落地。故我局认为,芳庄乡学校举办初中部的办学条件尚不成熟,待条件成熟时,我局将适时下达初中招生计划数。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姜宗羽,承办人:高明永,联系电话:65655392。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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