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川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8 11: 01: 59 浏览次数: 来源: 林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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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林川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林川镇人民政府A幢101党政办联系(地址:瑞安市林川镇石埠坪村,电话:0577-65480023,传真:0577-65480206,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川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瑞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全面推进各大领域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优化渠道、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镇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1年,我镇通过市、区门户网站和社区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在市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5条。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信息、规划计划等信息,认真修改《林川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时编制《2021年林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托政务公开平台、“瑞安新闻”等栏目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动态、及时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精准回复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上级要求,我镇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环节,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对我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保管文件信息,规范文件资料签领、登记、传阅、回收等流程,文件管理人员认真清点,做好收文登记。

(四)平台建设

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根据《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建设,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解读等栏目进行调整规范,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镇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整改网站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在大厅显要位置设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并张贴明显标识;配置综合自助机、台式电脑等信息查阅终端,方便群众自助查阅信息;同时,各村积极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级财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惠农政策等村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加强考核评价。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坚持通过每周专题检查、每月全面检查、每季度交叉检查,督促立行立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健全意见反馈渠道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学习作为班子会会议内容之一,专门组织镇领导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在乡镇换届中根据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021年度我镇无因为政务公开而产生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信息公开信息量少,内容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温州市、瑞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下一阶段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内容与范围,不断地满足社会和公民对档案信息利用方面的需求。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措施及办法。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发挥查阅、通信、网络等服务功能和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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