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5:38:29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在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611室;邮编:325200;电话及传真:658272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做好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协调、监察室监督、职能科室分头承办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研究制定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行组织各科室对2021年文件进行详细梳理,确定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组织人员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如办件受理信息、招标信息、中介信息等。

三是制定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有效运转。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高效性,形成了社会和内部监督双重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了审批各项工作透明度,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完善设施,提高群众满意度。除信息公开平台外,我中心还在网站集约化平台设有瑞安市政府网站子栏目,平时中心的新闻、公告、办件信息等内容均可在该网站上查询;在中心办证大厅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查询一体机、电脑,可以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也可以当场提出查询依申请公开内容;中心大厅还设有电子大屏幕、宣传视频机和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行政审批相关信息。以上措施极大地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内容有待充实,且部分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公开信息的需求。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考核目标,从内部管理流程入手,实现规范审批。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主动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频率,满足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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