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10:34:08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21年,我局在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护航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 202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电话:0577-6585505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依据职责任务要求和公众关注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涉及主要领导的人事变动,及时主动更新完善我局领导成员、重要人事任免信息等信息,注重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府信息,总体而言,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根据上级机关的部署,我局梳理注销部分新媒体账号,目前我局拥有对外信息发布新媒体账号7个,其中包括局本部的新媒体账号4个、交通警察大队账号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名称:瑞安公安(raga110),粉丝人数12.2万,日均更新1条公众号文章,2021年度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微博号:瑞安警察在线(微博账号:rgzzc@sina.com),粉丝人数1.9万,日均更新、转发微博15条以上,2021年度发布各类信息6000余条;抖音账号:平安瑞安(抖音号:1323500080),粉丝人数3.2万,平均每周更新1条以上,2021年度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起,答复5起。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维持2起;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案件2起,其中1起维持,1起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由我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把信息审核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会商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拓展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方便群众获取公开信息,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定查阅场所和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

(四)推进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到我局的政务动态。一是通过瑞安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利用瑞安公安等微信公众号、瑞安警察在线官方微博、平安瑞安抖音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三是利用警务专员入企走访、平安巡演等渠道进行公开普法教育及反诈宣传教育等活动。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机制建设,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督机关的监督,对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及迅速落实专人进行整改,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六)热点难点问题回应方面。围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信息,我局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及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地予以回应,通过制作反诈小视频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信息工作培训交流。2021年10月,我局积极派员参加瑞安市政府组织举办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学习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先进工作经验,以更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15

行政强制

29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09.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特别是新媒体维护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相对单一。

2022年,我局将按照瑞安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加强信息发布的筛查力度,力争在多样化、及时性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同时借鉴好的做法,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咨询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探索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平台功能建设,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相关信息,让群众能够用足用好,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瑞安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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