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0:20:27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联系(地址:安阳南路515号,电话:0577—65850585,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增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目前,我局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公告公示、人事信息、工作信息、财政信息6大事项类别,主要涉及行政执法、工作信息部门文件、环境质量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各科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时间均能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并对已经变化的信息或发布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新或变更。加大了行政执法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努力优化“环保领域”营商环境。

(四)平台建设

我局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集中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审批、审核,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最新的规范条例对平台各栏目不断完善,对各类信息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根据我局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具体科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监督、目标考核,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具体工作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是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性较强,缺少相对专业的工作人员,致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不够。二是制度建设还要加强,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等。

2022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化被动为主动,定期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对于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且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一律对外公开;三是继续加强培训宣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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