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16:56:58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瑞安市教育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瑞安市教育局,电话:0577-65612703,邮编:625200)。

一、总体情况

瑞安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统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民生关注热点等,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为加快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创造环境,取得积极成效。

2021年,瑞安市教育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91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通知公告135条,招生招考88条,民办教育185条,教师教育170条,学生与安全116条,教育新闻与采风119条,其他类信息95条。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网络申请4件,主要涉及教师工资、学校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内容。所有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其中: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其他处理2件。

(一)加大决策部署公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发布《瑞安市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坚持教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对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发布,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立废改工作,完成教育系统有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清理。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着重围绕招生招考、教师教育等,根据我市教育实际情况,梳理整合“招生招考”“民办教育”“教师教育”“学生与安全”“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教育新闻”“校园采风”等8个教育重点领域专栏,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信息,尤其是重点推进教育监管信息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等信息,共计发布信息891条。

(三)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根据上级部门指导,完成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咨询和投诉、政务服务等项目的纠错提升。丰富“一源多终端”建设模式,重要信息同步向微信等移动客户端进行推送,加强构建以网站为主,微信及其他途径协同公开的多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瑞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各类图文视频、新闻资讯共598篇(原创168篇),阅读总量达752万人次。牵手凤凰网浙江频道、瑞安日报等新闻单位定期报道教育民生信息,全市教育50余处宣传位公开宣传“全国文明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系列正能量内容。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要求,落实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科室,强化力量支撑,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责任。确定年度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信息公开“四重”审查制度,实现信息来源科室初审、局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终审签批,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效率。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内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对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强业务沟通,督促各学区各校按规定主动公开教育信息,着力提升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1637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000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000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000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000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1

00000

1

(七)总计

5

0000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

1

00000

00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瑞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快步推进,在机制建设、平台创新、内容丰富等方面均有新的进展。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业务指导不够多、咨询互动有待提高、平台仍需优化等问题,与时代要求、上级部署、人民期盼还有距离,还要不懈努力、不断提高。

下一步,瑞安市教育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的窗口工作来抓,从三方面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开展信息工作调研,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加大全市教育信息公开建设。继续完善局机关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更新相关制度,强化学习培训。二是优化公开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继续优化官网布局、强化官网功能。三是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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