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7 10: 24: 44 浏览次数: 来源: 曹村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曹村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曹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瑞安市武林路194号,电话:0577-65766600,邮编:3252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曹村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4条。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信息、规划计划等信息,认真修改《曹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时编制《2021年曹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曹村镇人民政府上公布,同时通过“印象曹村”公众号等栏目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动态、及时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精准回复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曹村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保管文件信息,规范文件资料签领、登记、传阅、回收等流程,文件管理人员认真清点,做好收文登记。

(四)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曹村镇人民政府、“印象曹村”微信公众号,根据《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做好曹村镇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整改网站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同时,各村积极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级财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惠农政策等村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考核评价。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坚持通过每周专题检查、每月全面检查、每季度交叉检查,督促立行立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健全意见反馈渠道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学习作为班子会会议内容之一,专门组织镇领导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在乡镇换届中根据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021年度我镇无因为政务公开而产生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变化频繁。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温州市、瑞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下一阶段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多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三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强人员学习交流与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