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玉海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8 15: 59: 30 浏览次数: 来源: 玉海街道
字体:[ ]

  2021年,玉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玉海街道办事处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结合本街道2021年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海办事处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周松路20号,电话:0577-65611129,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玉海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践行建设阳光政府的工作理念,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在工作内容、工作基础、工作理念上均取得较大进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壮大街道信息员队伍,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门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知识培训,通过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四是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五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

2021年度,我街道未产生决策公开事项。

2. 管理公开

2021年度,我街道未产生管理公开事项。

3. 服务公开

2021年度,我街道未产生服务公开事项。

4. 结果公开

2021年度,我街道未产生结果公开事项。

5. 执行公开

2021年度,我街道未产生执行公开事项。

 (二)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本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三)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以政府网站为平台,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坚持第一时间公布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做好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回应百姓关切。二是利用政府网站,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公共管理、办事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四)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玉海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调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党工委副书记,组员为党政办相关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筹划;二是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报送、公示等工作,确保玉海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在原有工作督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科室积极开展工作计划自查,有的放矢地进行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

 四是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玉海街道办事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同时,按照瑞安市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公开了服务承诺及岗位管理制度和监督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知晓度还不够高、公开的信息质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计划性还不够强、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等问题,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及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系统性。不定期组织专题培训,适时邀请相关专家举办讲座和指导,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提高对信息公开的敏锐性和预见性。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持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紧紧围绕年度重大活动、关键节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提前研判信息公开的重点和难点,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有针对性地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为群众办事提供政策依据和相关帮助。

三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和技术手段,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紧密结合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服务保障等工作,认真总结和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做好新闻宣传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