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16:49:12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瑞安市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统计局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 号财税大楼五楼,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12653,传真:0577-65812653,电子邮箱:rastjj@163.com)。

一、基本概况

2021年瑞安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市统计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面负责,专人负责网络管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员绩效考核,让工作得到切实的安排、督促、考核。

(二)制度建设健全。对信息坚持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的信息逐级审批责任制,再根据权限交办公室或综合科严格把关、统一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三)平台建设加强。一是在瑞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全市统计公报,按时加载进度数据与年度数据,实时调整动态、充实内容,满足社会公众的数据需求。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9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二是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统计信息。与《瑞安日报》、瑞安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牵手,合作解读重要统计数据,宣传统计工作,统计信息影响力显著提升。是做好信息提供和咨询服务。积极做好各级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统计资料咨询查阅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耐心解答各类咨询,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未达到《条例》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全面;三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

2022年我局具体将在以下方面做好改进完善:一是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提高统计信息发布的数量和频率,进一步健全统计数据库,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三是深化新媒体宣传理念,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强化监测与管理,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做好公众留言处理和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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