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30 20: 00: 32 浏览次数: 来源: 高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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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 由高楼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楼镇人民政府204室党政办(地址:瑞安市高楼镇龙湖村;联系电话:0577-65747043;传真号码:0577-65749665;邮箱:xingaolou@163.com;邮政编码:32521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高楼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在市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以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强化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信息、规划计划等信息,认真修改《高楼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时编制《2021年高楼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楼镇人民政府上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本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四)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楼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今日高楼”、微博“新高楼”、瑞安新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做好镇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发现并整改网站测评反馈的各项问题,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网站建设。在镇政府设置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张贴明显标识,配置打印机、电脑等信息查阅终端,方便群众自助查阅;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积极公开村级财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惠农政策等村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年初和年中相关会议上专题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二是规范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做到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同时,规范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三是用好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发挥传统方法和新兴载体的渠道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四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和不定期开展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各站所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准确落实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启动社会评议工作,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及群众代表征求,以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督促整改落实。全年未收到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我镇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3.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4.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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