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1 10:51:08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瑞安市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报告将在瑞安信息公开网站水利局板块(www.ruian.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水利局联系(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12-15层,邮编:325200,电话:0577-65623363,传真:0577-65870186,电子邮箱:rasl@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瑞安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做好主动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主动将我局不涉密的工作动态等以信息形式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水利工作;及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招标中标公示等信息,以便公众监督。2021年度,我局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条。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本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并及时向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瑞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舒建忠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林良星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科室,指定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理顺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投诉;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且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审核和依申请受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站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站所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四)狠抓平台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变化,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定项,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水利业务、人事各类通知、财政各类信息等多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五)规范信息发布

对各科室整理上报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至今未发现涉密信息上传网络。公文类信息审核,根据公文主动公开实施意见,以及各公文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公开信息基本上按照期限规定,在20个工作日之内更新维护,并按照平台提供规范格式发布。一年来,不存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意识不足。多数信息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要求提供相关内容,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性举措少、公开的时效性不强、深入思考不多,积极性和主动性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公文审核中对公文公开属性容易把握不准。由于涉及的业务工作范围广,一部分政府信息由于整理、加工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多,部分公文难以快速准确定位公开内容。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政务公开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细化任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建议提案、取水许可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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