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
瑞教党史办〔2021〕11号 教师发展中心党总支,各教育学区党委,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党组织: 根据瑞安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拟于近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彻“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聚焦党史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听取各方面反映评价和意见建议,全面、客观评估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效果,使开展评估的过程成为深化认识、梳理成效、查漏补缺、总结经验的过程,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以守好红色根脉的担当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二、评估内容 评估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1.党员干部通读党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研读浙江特色教材,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的情况。 2.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色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宣讲宣传,用好红色资源,落实全面覆盖、有效覆盖要求的情况。 3.着眼基层群众需求,聚焦“一老一少”等重点群体领域,抓好重点民生项目清单落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硬骨头”问题的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情况。 4.紧扣主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思想收获、查找差距不足、抓好整改落实的情况。 5.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本单位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做好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的情况。 6.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的情况等。 三、评估方式 以简便易行、务实有效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随机测评等方式,听取各级党员干部、基层群众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反映和评价,深入了解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开展随机测评,一般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测评单位和人员,原则上,各个教育学区测评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市直属各中小学测评人员一般5-10人。 四、有关要求 1.评估工作由局党建科和各教育学区组织实施,市教育系统巡回指导组随机抽查。 2.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开展评估工作创造条件。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要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估重点,开展自查评估,查找不足和差距,明确措施,改进提高。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将相关附件(其中附件1、3纸质合订,附件2、4电子稿)于2022年1月11日前报局党建科;学区辖学校将相关附件上交各教育学区留存,联系人:何尚信,659193,邮箱:rajyjjgdw@163.com。 3.评估工作,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简单以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发简报、学习笔记、测试考试结果等作为评价依据。不简单以工作汇报、书面材料代替党员群众的反映评价,不搞平衡照顾、不简单量化打分,坚决防止弄虚作假。 附件:1.党史学习教育测评表 2.党史学习教育自查评估报告 3.党史学习教育测评汇总表 4.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量化考评指标 瑞安市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代章) 2021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