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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2021年度返还党费中下拨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0- 31 16: 54: 3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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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党直〔2022〕32号

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各教育学区党委、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根据《中共瑞安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从2021年度返还党费中下拨党费的通知》(瑞直委〔2022〕10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根据各党组织上缴的2021度党费总额,在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度返还党费中下拨一定比例党费,用于党支部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的下拨比例

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按照各党组织上缴党费总额(除离退休党组织上缴的党费外)的21%比例下拨返还党费(市委组织部按照总额的50%返还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委按其中的60%比例返还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再以70%比例下拨)。

二、离退休党组织的下拨比例

根据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对离退休党组织缴纳的党费实行全额返还,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也将2021年度返还党费进行足额下拨。

三、其他事项

1.各党组织要坚持党费主要用于党支部活动,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中组部细化党费使用的6个具体项目管好用好党费,真正把党费用于抓好党员教育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换届、创先争优等活动。各党组织要认真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填写、审核《党费使用申请表》(附件2),严格审批程序,管理好、使用好党费。

2.请各单位根据《2021年度交纳党费及下拨党费数额清单》(详见附件1),仔细核对下拨党费金额数,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票据交款单位:瑞安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并在票据信息栏中写明款项内容:2021年度返还党费、党组织全称、收款单位名称、基本户的帐号及开户行。于11月8日前,将票据送至教育局党建科811室,学区辖学校由学区统一收好后送至教育局机关党委(联系人:刘琼,联系电话:662859)。


附件:1.2021年度交纳党费及下拨党费数额清单

2.党费使用申请表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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