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 10- 09 15: 51: 3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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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

(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289日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瑞发改投2022114号、用字第330381202200026、瑞水函2022155号文件工程咨询报告、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是使林溪水库恢复至原正常蓄水位,使其满足原设计“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功能的具体需求,完善水库建筑检修条件;同时通过水生态环境治理、水文化的开发,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利于乡村振兴。

(二)林溪水库下游金潮港、陶山平原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林溪水库加高后20年一遇最大下泄流量为200m3/s

(三)本工程按温水政发2009262号批准的最终规模进行设计,死水位59.28m,正常水位78.28m,汛限水位76.28m,设计洪水位82.77m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84.96m2000年一遇),总库容2128m3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本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次要水工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二)本工程永久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设计,2000年一遇校核,消能防冲标准为30年一遇。

(三)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大坝、溢洪道、放空洞、输水隧洞等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50年,闸门合理使用年限30年。

(四)溢洪道加高。溢洪道布置于现状溢洪道处,位于副坝左岸,采用挑流消能,溢流堰型式采用驼峰堰,堰顶高程71.28m,总溢流净宽30m,采用310m×11.7m闸门控制。闸墩顶设6m宽交通桥,桥面高程85.6m,启闭平台高程91.4m

(五)放空洞新增一处。水库放空洞布置在溢洪道岸。放空洞工程由进水口、竖井式工作闸门井、泄洪隧洞、出口底流消能段组成。泄洪隧洞全长290m,其中隧洞分为有压隧洞段、竖井段与无压隧洞段。出口采用挑流消能。

(六)原放空洞封堵、输水系统加固、坝坡及排水改造、副坝至溢洪道山体加高、道路工程、管理房修缮、农田整治、库底清淤、监测设计信息化建设等配套工程同步建设。

机电及金属结构   

金属结构设计、电气设计按初步设计内容实施。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投资概算198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855万元,设备购置费1206万元,独立费用1740万元,预备费740万元,专项部分费用208万元,征地搬迁补偿费用407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招标方式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930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电力局、林川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930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3-330381-04-01-395424

瑞发改投(2022)528批复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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